關于加入城市短途貨運的
實施方案
為整合城市短途貨運資源,提高城市物流服務水平,優化城市物流運輸結構、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規范、便捷的城市短途貨物運輸,便利群眾生產生活,積極推動城市短途貨運建設,有關事項如下:
一、城市短途貨運的主要功能是:利用在市區設置的、經過統籌優化的城市貨運車輛專用?空军c(包括聯系方式),提供各類商貿企業和市民群眾在市區及城鄉之間往返運輸的物流服務工作,以滿足廣大群眾的貨運需求。
二、從事城市貨運服務的車輛,實行公司化統一管理和統一的外觀標識,在市區提供全天候通行的便民貨運服務。
三、有意從事城市貨運服務的經營者,可直接到我單位業務窗口申請辦理。具體要求如下:
3.1 有在市內從事貨運工作的經驗,擁有一定的貨運資源。
3.2 經營者戶籍須在大理市,或者是已經在大理市公安局登記辦理《居民暫住證》的外地籍居民。
3.3 由我公司統一提供數種車型供經營者自主選擇。
3.4 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提供的資料:
3.4.1大理市戶籍的提供《居民身份證》原件。
3.4.2非大理市戶籍的,一并提供《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暫住證》原件。
3.4.3由申請人提供一家以上在大理市登記注冊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貨物托運證明文件。
3.4.4托運人是單位的,由申請人一并提供托運人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托運人是個人的,申請人一并提供托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四、為滿足我市商貿企業在市區內的貨運需求,在大理市范圍內吸收符合條件商貿企業的部分在用貨車加入,有關要求如下:
4.1 車屬商貿企業的注冊地址須在大理市。
4.2 加入城市貨運管理的車輛,須符是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要求,核定載質量符合城市貨運通行管理規定,且外觀和車況良好的單排座貨運汽車。
4.3 按照我單位《城市短途貨運建設實施規劃》要求,一期的車輛吸納目標總數為100輛,以申請時間先后進行受理。
4.4 在2014年10月31日以前申請受理的車輛,免除車輛的全部過戶費,只承擔一半的統一外觀改裝費。
4.5 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提供的資料:
4.5.1前來辦理業務人員的《委托書》原件。
4.5.2申請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各一份。
4.5.3被申請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保險卡》原件。
五、業務辦理窗口
地 址:大理市人民南路24號,人民南路與福文路交叉口農村信
用合作銀行院內二樓
電 話:0872-2125862、13988590666
聯系人:左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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